山东莘县: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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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

2024-09-08 kaiyun官网

  “我们这附近开饭店的在一起聊天,都很谢谢检察官对我们安全的关注。自从安装了燃气报警器,我们干起活来心里踏实多了。”8月8日,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整改成效跟进监督时,听见开小餐馆的王师傅这样说。

  事情还得从今年初春说起。当时,莘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城区很多餐馆在经营中使用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与灶台之间大多通过一条塑胶软管相连,而一些餐馆的液化气灶具和液化气罐中间没任何安全保障设施,大部分塑胶软管上油渍遍布,有些连接口卡扣已有些许松动。

  “液化气罐发生漏气是不易察觉的,事故猛然降临根本来不及反应。一旦气体发生泄漏,无报警装置提醒和保护,后果不堪设想,这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据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介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大多数都用在检测饭店燃气罐泄漏,监测到燃气泄漏时报警器会亮起报警灯,报警器若附带排气扇和电磁阀功能,还可开启排气扇将有害化学气体排出,同时电磁阀会自动关闭燃气开关,切断有害气源。

  发现事故隐患后,检察官立即制定工作预案,在城区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对餐饮行业经营者使用燃气类别、燃气存放设置、报警设施安装、灶间通风设施等情况做实地摸排,并通过现场拍摄取证、询问经营者等方式,了解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原因和行政机关是否严格履职。

  “我们发现使用液化气罐的餐馆,大部分都没安装燃气报警装置,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认为无关紧要,有的人想安装但不懂得安装的步骤和途径。”充分调查取证后,检察官进行了分析研判。3月19日,莘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密切配合,加大对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同时,该院特意提醒相关行政机关依法适用“首违不罚”原则,落实“六稳”“六保”要求。

  “‘首违不罚’并不是放任不罚,而是让轻微违法的当事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切实认错纠错、防止再犯,这也是柔性执法的生动实践。”检察建议得到相关行政机关认可采纳,餐饮企业在进行整改的同时也提交了书面守法承诺书。

  对照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机关对暴露出问题的餐饮公司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全面排查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要求及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消除安全隐患。5月3日至6月14日,相关行政机关陆续向莘县检察院书面回复,表示已全面排查并督促整改完毕。

  8月初,莘县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所有企业均已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检察官说。

  “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助力安全生产规范化,是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的重要体现。”莘县检察院检察长牛廷彪表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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