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令和法规,完善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规范系统,愈加科学有效地操控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我部决议修订发布《纺织工业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排放规范》。现在,规范编制单位已编制完结规范寻求定见稿。依照《国家环境保护规范制修订作业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寻求定见稿寻求你单位定见,请研讨并提出书面定见,于2019年10月18日前经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法将定见反应我部,逾期未反应的将按无定见处理。规范寻求定见稿及其编制阐明可登录我部网站(“定见搜集”栏目检索查阅。
(部内寻求法规司、科财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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