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7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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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7月施行

2024-11-05 产品设备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DB12/1302-2024,以下简称《规范》),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4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规范》进行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是大气污染防控的要害一环,VOCs减排对改进大气环境质量具有极端重大意义。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场监督办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将于本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比较生态环境部2020年新修订的国家规范,我市《规范》有何不同?

  “天津的《规范》进一步加严相关排放限值,清晰了在线监测和油气处理设备的装置规模,细化监测和办理要求,既做到对标对表国家要求,也做到结合实际适度超前。”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俞皓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明,《规范》施行后,将大大下降我市VOCs年排放量,利好空气质量改进。(津云新闻修改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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