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超支排放大气污染物!安徽一公司被罚超37万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程案例

涉超支排放大气污染物!安徽一公司被罚超37万元

2024-11-15 工程案例

  经查,该公司枯燥尾气排口(DA001)装置有一套烟气排放接连监测体系,在线监测的污染目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月完结检验。经查阅“要点排污单位主动监控与根底数据库体系(办理端)”,该排口 2023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60.85吨,超越其排污答应证规则的首要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24.48吨)

  按照《排污答应办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从旧兼从轻准则”,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表14通用裁量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议对该公司处罚款37.6万元。


微信扫一扫

手机官网

  • 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