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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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

2024-01-05 设备制造

  原标题: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等四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办理,补齐了印刷工业、玻璃工业、矿藏棉工业、石灰、电石工业四个方面的排放规范短板。《规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进生态环境质量,现同意《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等四项规范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联合发布。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范研究所。

  4.《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GB 41618—2022)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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