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作为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重要物质,是我们生存必不可少的的元素。可以说,一旦我们脱离了有氧的环境,生存都将会是问题,更别提人类文明的传承与延续了。同时,能够供人正常生活的氧气含量,有一个标准范围,即19.5%-23.5%之间。
氧气浓度过低,会导致机体因长期缺氧因此导致身体器官产生功能障碍;反之,浓度过高则有几率会使氧中毒,严重的,甚至还可能危及到生命。这也是为何当今我们应该保护并维持正常生态环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旦环境被破坏,含氧量的浓度平衡也会因此被打破,到最后,身处于地球这个大家园的每一个生物,都无法托躲避。
这是个长远问题,要求我们循序渐进。但在2000年9月,却有一个家庭真实经历了氧气浓度偏高而导致悲剧,四川双胞胎男婴吸氧过多导致中毒亡,父母为此起诉索赔190万,法院判了?
一户姓周的人家迎来了两个小生命,但因为是早产儿,所以这对双胞胎在出生后不久,为了稳定当下的身体机能,再加上当时情况紧急,由于双胞胎都应颅内出血导致病危,便被放到了暖箱高压吸氧。
为了孩子,做父母的自然是做什么都愿意,一周的时间,双胞胎男婴父母前前后后光是治疗孩子的医疗费就用了一万多。
周家也是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在那个年代,一万元都可以可以称为家境不错了,无奈之下,父母看着孩子已经无碍了之后,便在征求了医生的意见之后,将孩子带回家中。
可好景不长,在孩子6个月大的时候,父母却发现了异常,孩子似乎从未主动与外界环境和人发生过任何交流,眼神也没有一点神采,宛如一潭水一般。看着孩子这般模样,父母十分着急,连忙把孩子带到医院检查。
一系列检查下来,医生判定,这是婴儿在早产之时因吸氧过多而导致的双目失明,且视网膜已经全部脱落。
更让周父周母心的是,早产儿因吸氧导致失明,原本在一个月之内动手术,其实是有治疗的可能,可眼下孩子已经6个月大了,当时医院也没有将这些可能告知他们,否则他们一定会对孩子身体做一个全身检查。
看着原本是双喜临门的大好事,如今两个孩子都成了瞎子,没有办法接受这一事实结果的父母,随即便找上了当时生产的医院,想要针对于孩子失明讨一个说法。
可院方却示,当时出院的时候家属只是询问能否回家照顾,并没有询问眼睛上的情况,再说他们也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一切都是按照正常流程办公,因此,医院对此拒绝承担赔偿。
由于双方协商不定,周家人气不过直接上诉法院。以双胞胎男婴吸氧过多导致中毒失明,父母起诉医院索赔了190万。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需要实施手术、检查、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身为医院,对于早产儿吸氧会导致的相关结果与疾病,医生应该清楚了然,纵然当时未曾发现双胞胎男婴的失明症状,但也应该及时向说明吸氧行为可能会造成的医疗风险。
这起医疗事故中,虽然医院并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但他们却没有向患者家属告知这一风险,而身为一个普通民众,对于相关医学行为结果也不过是一知半解,根本不会料到治疗结束之后还会有后遗症。
据此,根据法律条例,由于医院并未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从而让患者错失了最佳治疗时间,彻底失明,医疗机构确实应当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标准虽然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但这并不代原告就可以想要多少就要多少,具体赔偿内容还是要依据真实的情况而定的。
更何况,身为双胞胎男婴的父母,他们在法律上也有抚养和保护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在当时为了节约治疗成本,在未对孩子身体进行全身检查、保证孩子身体健康之前就将孩子带回,此后也没有再进行复查的行为,显然也存在因疏忽大意而导致孩子错失了最佳治疗时间,同样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审理,判处医院承担60%的责任,而家属则承担40%责任。至于赔偿金额,医院需赔偿双胞胎男婴父母35万余元。
这桩悲剧之所以令人感到无比可惜,主要是因为事情一开始,只要多加注意,可完全避免。如果在双胞胎父母办理出院的时候,医生多念叨几句,把吸氧的后续会造成的危害告诉给父母,也能让父母早有准备;而父母如果对孩子照顾精细一些,早产儿身体本就有些孱弱,事后还去医院复查一番,说不定也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病因,进行治疗。
但事已至此,也没有后悔药可以吃,最终也只能看这对双胞胎是否幸运,能够遇上视网膜捐赠,重获光明。
(注:《案例四川双胞胎男婴吸氧过多中毒失明,家属起诉索赔190万,判了》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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