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介绍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及核算办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程案例

【48812】介绍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及核算办法

2024-08-26 工程案例

  周巧艺: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则,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依照下列办法核算: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详细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详细适用税额;应税固态废料的应纳税额为固态废料排放量乘以详细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越国家规则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详细适用税额。

  经省人大审议,确认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4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元。

  周巧艺:怎么实在、精确地监测和核算污染物排放量,是环境保护税征管中的难点问题。为处理好这样的一个问题,税法规则了应税大气污染物、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固态废料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依照下列办法和次序核算:纳税人装置运用契合国家规则和监测标准的污染物主动监测设备的,依照污染物主动监测数据核算;纳税人未装置运用污染物主动监测设备的,依照监测安排出具的契合国家相关规则和监测标准的监测数据核算;因排放污染物品种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则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办法核算;不能依照以上办法核算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则的抽样测算的办法核定核算。现在,我省环保厅正在安排拟定湖南省的抽样测算办法。

  承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电子政务中心)协办单位:湖南日报社


微信扫一扫

手机官网

  • 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