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江苏睢宁宝源烟气排放监测体系参数反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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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江苏睢宁宝源烟气排放监测体系参数反常被处以10万元罚款

2024-06-15 工程案例

  经济日报-我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近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日子废物燃烧发电厂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处理处分状况表”显现,江苏睢宁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未确保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发布成果为,睢宁宝源1、2号炉数采仪一氧化碳、颗粒物、氯化氢设置的量程均等于或低于排放限值,烟气排放接连监测体系(简称CEMS)未按规则时刻进行校准、参数反常,标气校验、比对监测成果均不合格,热电偶丈量炉温的误差过大(超出±14℃);2号炉主动监测采样探头生锈阻塞无法正常抽取烟气。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上面叙述的状况归于“未确保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规则,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企查查显现,睢宁宝源原归于上市公司雄安科融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财物。2020年9月8日,雄安科融环境将所持悉数睢宁宝源股份(合计90.21%)转让予江苏润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随后,实践操控人由毛凤丽变更为睢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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